过去,很多企业在销售额逼近500万元门槛时,都曾默默执行一项“标准动作”:赶在临界月份结束前,尽可能开具最后一批适用低税率的发票——这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阶段的“最后一班车”。然而从今年起,这项操作不再有效。为什么?因为从小规模纳税人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转换的“时间窗口”,已经改变。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时,将强制从达标当月转为一般纳税人,次月已成为历史。
1、新旧转换:从“次月”到“当月”,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我们先来看关键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请注意“当期”二字。
2026年1月1日前,当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企业是在超过后的次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因而拥有一个珍贵的“过渡月”,可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完成开票与申报。
现在新规明确:一旦在某个所属期内累计销售额达标,从该所属期起始日起,税务身份即视为一般纳税人,须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
如果企业在本月第20天时累计销售额突破500万,那么本月全部销售额——包括前19天的业务——都将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增值税。以往那种“月底前冲刺开票享受低税率”的做法,在法律层面已失去依据。
2、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达标当月,发票怎么开?
企业可能在月中甚至月末才计算出销售额已达标,但本月业务已发生,发票要不要开?按什么税率开?
按小规模税率开?——但税法认定本月已是一般纳税人身份,涉嫌适用税率错误。
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开?——但企业可能尚未完成登记,开票系统无法选择适用税率。或者当月此前已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开出了部分发票。
目前这块尚无明确操作指导,这是一个征纳双方都需面对的实操,期待后续税务出台详细的操作指导。
鉴于目前的情况建议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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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测算,主动转化
企业建立滚动预测机制(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的,按4个季度滚动统计;按月度申报的,按12个月滚动统计),当预判未来1个月累计销售额100%突破标准时,主动提前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既可确保开票税率合法合规,又能平稳过渡,提前与供应商沟通进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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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沟通,明确指引
在无法提前预判的特殊情况下,企业应在达标当月立即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获取针对当期开票的明确操作指引,避免后续产生争议或风险。
3、更深层的合规启示:从“被动认定”到“主动管理”
此次调整,表面上只是缩短了身份转换的缓冲期,实质上反映了税收征管从 “事后认定”向“实时适用” 的思维转变。在金税系统持续升级、数据聚合能力日益强大的背景下,企业的经营数据趋向透明化、实时化。
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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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的节点必须提前
不能再等到临界点才思考对策,而应在日常经营中持续监控销售额进度,结合业务发展提前评估纳税人身份选择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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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逻辑应从“利用时间差”转向“夯实合规基础”
以往一些在灰色地带的操作空间正在收窄。企业更应关注如何规范会计核算、准确确认收入时点、确保发票开具与业务实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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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选择成为战略决策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各有利弊,企业需结合进项情况、客户需求、行业特点等综合测算,做出有利于长期发展的身份安排,并在条件接近时主动办理,避免被动适用带来的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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