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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2

收到的普通发票,开票方红冲了(等同作废了),我还不知道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开票人的专用发票时,需要勾选后才可以进项抵扣,所以如果开票方红冲了这份发票,一下就发现了。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的普通发票,并没有象专用一样做进项勾选。所以,如果收到的普通发票,开票方未经沟通就单方面红冲(比如开票方操作有误选错了应红冲的单位或发票或其他原因),收票人很难发现。

如何规避这种情况发生?

以下几步,可以避免:

登录公司的电子税务局;

选择【发票业务】-【发票入账标识】确认发票入账。因为在电子税务局中做了入账确认的发票,开票方如需红冲,则需收票方的同意。

需要注意:

实际工作中,有些以自己公司抬头的发票,并不会在公司入账(比如,误开给公司的发票,不报销的餐饮费发票等),所以不能为了方便而将发票系统中的发票一次性勾选确认入账,而应对照实际情况确认。

这样一来,发票入账勾选的人力成本就增加了,所以小微企业在风险和成本之间需要权衡。以下是一个折中的方式,供参考。

即按照一个固定的期间,查询公司收到的普通发票被红冲的情况。这个期间,可以为一个月或者再稍长期间。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全量发票查询】-【发票查询统计】。筛选时,“票种”选择所有普通发票,”状态”选择,已红冲-全额和已红冲-部分。

这样,发现未经沟通就被红冲的发票,可以及时联系开票方进行处理。当然,因为是事后的检查,不像事前控制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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