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公司是在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公司章程约定最后一期注册资本到位时间为2048年7月25日前。根据新公司法,我公司现在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R:目前可以不修改公司章程,在2027年6月30日前视以下情况:
1)如贵公司的注册资本在2027年6月30日前全部到位,则不用修改公司章程。
2)如在2027年6月30日,公司的未到位注册资金仍未到位的:修改公司章程中最后一期注册资本到位时间为2032年6月30日或之前。
当然如果在这期间公司有其他变更的,比如地址变更,可以在办理地址变更时将注册资本到位时间一起变更。
如公司预计在2032年6月30日仍无法注入未到位的注册资金,公司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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